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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需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健身活动广场、生态停车场、小游园等公共设施,应如何办理用地手续?

发布时间:2026-09-28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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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选址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含村庄规划),如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或征收、供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