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2021网站改版  -  公众参与  -  回应关切

临时用地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吗?

发布时间:2025-05-19 14:43

字体大小:--

访问量:

打印本页

根据有关规定,临时用地一般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用地、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经复垦能恢复原种植条件的前提下,临时用地申请人按法定程序申请临时用地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经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可临时占用,在临时用地信息系统中备案,并同步在部省永久基本农田监管系统中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制梁场、拌合站等难以恢复原种植条件的,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