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7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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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征收土地公告 (示范文本)》的通知”,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是土地征收进入实施阶段的重要标志,有利于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市(州)、县两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依法规范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有序开展征收土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