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2021网站改版  -  公众参与  -  回应关切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主体是谁,时效有多久?

发布时间:2022-09-10 10:05

字体大小:--

访问量:

打印本页

    方案编制主体为市、县人民政府。市辖区可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也可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编制。贵安新区由管委会组织编制,直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直报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区),可自行组织编制,由所在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按程序逐级上报。无限制性规定,原则上与方案实施年限保持一致,方案实施年限最长不超过2035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期。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方案可以申请延长实施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