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管制
什么情况下不再重新办理用地预审?
发布时间:2024-03-27来源信息: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在用地预审时,项目位置、用地规模不能完全稳定,初步设计时线位变化较大需重新预审等因素,一定程度拉长审批周期。为了进一步提升审批质量和效率,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优化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的通知》对重新预审的规定作出调整,不再对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申请总面积超出用地预审总面积达到10%以及范围重合度低于80%的重新预审,建设单位和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申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时对用地变化情况的必要性、合理性作出说明,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审查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