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党委关于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27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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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2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自然资源厅党委进行了常规巡视。2024年2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自然资源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集中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厅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省自然资源厅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自觉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委迅速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成立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厅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组织党委会、专题会、调度会等系列会议研究、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统筹抓好分管领域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各责任单位扎实落实整改任务。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检视不足,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工作标准、更实的工作举措,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坚持动真碰硬,真改实改见成效。坚持立行立改和长期整改相结合,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坚持项目化管理、清单式推进、过程化调度、销号制落实,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
(三)突出建章立制,深化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对整改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对整改中出现的短板漏洞,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制度。集中整改期间,建立健全相关制度25个。
二、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履行“两统一”职责使命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扎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资源资产权益维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月27日,厅发文要求各市州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经营的温泉违法行为进行核实查处。截止7月底,涉嫌违法的温泉大部分已被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3月21日我厅发文要求各市州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辖区内温泉项目,逐一推进解决。三是3月18日召开全省耕地保护工作视频会,对加强温泉项目开采地热问题进行强调,要求发现无证开采的,要依法制止和查处。
(2)关于“围绕生态修复协同治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下发《关于填报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印发情况的通知》,结合各地规划编制实际和意愿上报情况,制定印发《加快推进市、县两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二是抽调技术骨干组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技术指导小组,赴铜仁市、黔南州、毕节市等市(州)指导开展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三是截至2024年4月,我省9个市级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及印发工作全部完成。四是截至2024年7月,全省已编制完成74个县级生态修复规划。五是已收集汇总全省、9个市(州)以及部分县已印发的生态修复规划成果,初步形成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一张图”。
(3)关于“管理不够到位,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监管乏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配合省财政厅开展《贵州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贵州省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编制和修订工作,其中,《贵州省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于2024年4月印发,《贵州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于2024年5月印发。二是2024年3月以来,对武陵山区山水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和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开展月调度。根据自然资源部2024年2月通报文件,武陵山区山水工程2022年度资金2023年第四季度执行率94.8%,在全国同批次10个工程中排名第4。三是2022年8月,铜仁市松桃县已将资金挪用整改工作报告及归还凭证报省审计厅,完成问题销号。四是督促铜仁市、遵义市按照已印发的《铜仁市武陵山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铜财建〔2022〕9号)《遵义市武陵山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遵财建〔2022〕36号)做好资金使用检查,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五是2024年3月,会同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赴铜仁市松桃县召开武陵山区山水工程现场推进会,对工程进度和资金拨付加强调度,督促市县财政部门严格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4)关于“督促治理不够有效”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调度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缴存情况及使用情况,梳理各市(州)计提和修复治理情况,同时要求加大督促力度。印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有责任主体矿山生态修复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加强基金计提和使用管理。召开全省生态修复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督促基金计提与强化矿山生态修复监管等相关工作。二是协同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贵州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深入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轨道。三是组织人员赴实地监督矿山企业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督促矿山企业应缴尽缴,加大基金计提使用力度,督促有关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有关企业按年度治理或阶段性方案修复治理。四是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州)加强修复治理监督,督促矿山企业编制年度实施方案或阶段性实施方案,按要求组织审查备案、实施治理和竣工验收,切实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五是印发《加强生产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管工作方案》,6月中下旬,抽调人员组建督促指导组赴市(州)及区(县)矿山现场开展实地督促指导,召开座谈会议现场反馈问题,督促指导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的源头防控与监管约束,进一步压实矿山企业履行生态保护修复法定义务。
2.关于“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履行‘两统一’职责使命不够到位,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关于“强化用地要素保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梳理完善项目问题清单。二是各地按照问题清单依法依规制定处置措施,明确了处置时限、责任人。三是3月18日召开全省耕地保护视频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2024年6月27日,印发《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对存量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开展调研指导的通知》,并按要求落实了调研指导工作。四是按照工作安排,从2024年5月起,每月至少两次调度整改工作。
3.关于“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有差距,统筹深化‘放管服’改革不足”的问题。
(1)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厅党委会审议通过,3月25日印发改革任务通知,成立厅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度。二是成立优化营商环境“获取经营场所”指标专班(世行将登记财产、建筑许可评估指标合并,相应跟进调整专班),负责营商环境日常工作。三是建立任务台账,细化了改革任务、责任部门、完成时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召开优化营商环境自然资源工作会,组织各地推进营商环境改革。五是通过文件、会议、工作提示,重点指导贵阳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通知文件,定期对各市(州)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进行调度。二是完成22个全域试点实施方案省级审查和意见下发,形成22个试点实施项目清单,制定年度工作方案。三是组织技术骨干赴各试点实地指导开展试点工作推进。5个省级财政资金补助子项目试点绩效目标和工程建设全部完成。
(3)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重安排轻督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优化省不动产登记平台强校验功能,事前预防漏填登记数据问题发生。二是组织省登记中心对全省2024年1季度、4、5月增量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进行质检,形成质检报告。三是印发通知进行督导,重点督查铜仁市、玉屏县、思南县加强管理提升数据质量。四是及时反馈问题,玉屏县、思南县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五是组织省登记中心对玉屏县、思南县1季度增量数据质量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六是对黔东南州、铜仁市实地督导不动产登记数据问题整改和数据质量提升工作。七是6月通报了全省4、5月数据质量。八是督促问题整改,黔南州,道真县、岑巩县、沿河县上报数据质量整改报告。九是2023年7月,我省88个县(区)填报的数据均存在“出让土地使用权结束时间缺失比例超过30%”的问题,已整改到位。2024年4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通报,该项通报,贵州缺失比例超过30%问题县已为0。
4.关于“底线思维树得不够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关于“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审批乱象专项治理。全面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及专项治理和行政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行工作进展“周调度”,以超常规的举措推进专项治理、集中整治问题排查和整改。二是印发《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全省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4年)》,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化水平。三是印发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提出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等措施,持续推进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和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率,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关于“2022年,播州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检查中,仅通过图纸对比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被全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通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播州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因综合执法改革导致工作衔接出现瑕疵。二是督促指导播州区自然资源局纠正该问题,现在播州区自然资源局案件查处整改工作均按照《自然资源案件查处规程》依法依规办理。三是2024年3月5日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土地执法工作的通知,对遥感监测图斑的作用、定位作了规定,强调下发图斑是帮助各地发现违法违规占地、检查辖区内落实土地网格化管理效果的线索。四是在2024年土地执法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对图斑及其关联问题要全面开展调查,不得就图斑查图斑。五是2024年土地执法工作的通知中已要求全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仅通过图斑对比即下达整改通知和作出行政处罚,在案件查处中应实事求是,全面开展调查处理,不得简单地“唯技术论”,搞“一刀切”。
(3)关于“指导协调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2年11月2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查办指导工作的通知》,强调:一是严格重大复杂案件请示汇报制度。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清楚,因同级人民政府指令而发生违法行为的、矿山地下越界开采等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应当请示汇报。二是严格执行逐级请示汇报制度。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处案件需请示汇报的,除法律法规和上级有明确规定的外,必须逐级请示汇报,不得越级。三是规范请示汇报行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上级请示汇报时,应查清案情,认真梳理需请示汇报的问题,逐一提出倾向性意见和理由。请示汇报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严禁以说情、从轻处理等为由向上级请示汇报。四是规范案件指导工作。对下级请示汇报的案件,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根据案件性质、情节等情况,可以采取派员现场指导,派员参与查办,开展专题会商以及采取发函指导等方式,指导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调查取证,帮助解决案件查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特别复杂案件,应明确专人指导。
(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未扛稳抓牢方面。
1.关于“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关于“厅直属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按要求报送厅直属机关纪委监督执纪情况,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二是2月20日召开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现场述职评议会,听取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工作汇报。6月听取基层党组织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工作汇报。三是6月19日至21日,在组干学院举办纪检干部培训班。四是完成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的更新。
2.关于“深化作风建设有差距,干部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的问题。
(1)关于“地灾防治项目信息填报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27日组织召开全省基层干部项目系统操作及信息填报培训会议,指导各地高质量填报工作。二是成立9个调研指导组分片指导9个市州国债项目实施,并于4月-9月分赴市州开展国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调研指导,加速推进各地项目开工。不定期组织调研组召开会议研判分析。三是5月21日制定印发《2024年度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暗访指导方案》,持续开展汛期“厅领导包片、处级干部包县”暗访指导,压实属地政府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四是3月27日及4月16日召开会议对全省地灾项目信息填报工作再调度再部署,日常系统填报中对发现问题的及时通过电话或群进行通知整改,同时不定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报”,对各地系统整改不及时不规范的进行晾晒通报,督促整改。
(2)关于“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调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林业局共同印发《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二是通过督促整改,20个进入复垦期的临时用地项目,14个已完成复垦,4个已转建设用地(无需复垦),1个信息填报错误,无需整改,1个未到期。三是做好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填报检查,2024年1-7月,全省有483宗临时用地录入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四是统计并下发截止2024年7月31日应复垦临时用地台账表至市、县,督促地方开展复垦工作。下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临时用地复垦的工作提示》,提示地方及时复垦。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短板,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
1.关于“干部责任担当有欠缺,干事创业合力不足”的问题。
(1)关于“敢于啃硬骨头的勇气不够,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印发通知部署确权登记工作,压实各地政府和部门责任。二是组织各地建立台帐,加强管理。三是明确登记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四是召开重点工作会,按月调度,通报一季度、二季度工作情况,督促各地推进工作。五是对工作滞后的铜仁市、毕节市、安顺市、遵义市、黔南州政府发函,督促加快进度。截至7月29日,全省宅基地汇交达87.13%,集体建设用地汇交达79.55%,完成了阶段性目标。
(2)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够,人才优势未有效发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13日,组织厅相关处室、厅直属事业单位召开加强激励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发展座谈会。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厅科技激励机制、优化创新环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贵州省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发展。二是3月14日,发布《关于报送2024年度科技工作计划的通知》,组织厅直属事业单位安排本单位2024年度科技工作计划,通过一系列提升科技奖项申报、人才培养等举措培育良好创新环境,持续加大科技工作力度。三是3月22日,发布《关于报送2024年度科技创新调研选题和报告的通知》,组织厅直属事业单位结合主责主业重点结合“富矿精开”工作,认真谋划科技创新科研课题选题计划。3月28日拟定课题选题计划15个,5月10日以黔自然资办函〔2024〕52号文正式印发《2024年贵州省自然资源科技创新科研课题选题计划》,要求各研究课题承担单位抓好落实,形成研究成果报告,并报厅备案。四是6月26日以黔自然资函〔2024〕668号文正式印发《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及人才激励的若干措施》。
2.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要求,在2023年12月底对2023年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在2023年度综合考核中,已将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纳入考核重要内容,通报存在问题。三是制定厅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清单,并按要求抓好落实。四是根据厅领导变动情况,已于7月调整厅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五是严格按照要求,拟在2024年年度考核工作中,提醒厅领导将党员领导干部到党支部联系点开展2次调研、讲1次党课的情况纳入述德述职述廉总结。
(2)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对各基层党组织2024年党员发展进行摸底,向省直工委报送党员发展计划,与省地矿局联合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15名发展对象已全部完成培训,按照时间节点推动党员发展。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出现支委空缺的第二党支部配齐支委委员。三是6月24日举办党务干部培训会,邀请省委党校专家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题授课。组织离退休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6月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做好换届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机关党委加强对地图制印分院党支部换届的督促指导,于4月30日省第三测绘院党委批复地图制印分院换届选举结果,并报厅直属机关党委备案。
(四)落实巡视、审计、上级监督等指出问题整改责任不到位,有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2月底至3月初,会同省能源局、省林业局等省直有关部门联合派出核查组赴各项目现场开展核查工作,并通过现场督促和座谈会方式将核查意见进行反馈。各相关市州再次整改后,向我厅提交了验收销号的申请,我厅已按程序完成验收销号工作。二是完成“黄平县麦巴铝土矿和王家寨铝土矿非法开采、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问题整改销号。2024年4月,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赴黔东南州黄平县现场开展核查验收工作,督促指导黔东南州加快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黄平县麦巴铝土矿和王家寨铝土矿问题整改,该问题于2024年7月完成整改销号。三是已依法吊销黔东南州黄平县麦巴铝土矿和王家寨铝土矿采矿权许可证。
2.关于“深化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够,抓常抓长韧劲不足”的问题。
关于“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季度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6月24日举办党务干部培训会,邀请省委党校专家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题授课。二是组建5个综合督查组,开展2023年厅直单位综合考核暨党建专项督查,对班子成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督查。2023年12月底通报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三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多形式组织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季度督促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厅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做好十三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确保巡视整改高标准、高质量、全覆盖整改落实到位。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严的基调、严的作风、严的氛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压力,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牢固树立长期整改、高质量整改意识,坚持集中整改和长效整改相结合、相统一。坚持系统思维,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问题整改,及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持续整改的问题,持续深化整改,适时向省纪委监委机关报送后续整改情况,直至整改完毕。厅巡视整改办、厅机关纪委将全程跟踪督导整改情况,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按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得实效。
(三)着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紧紧围绕省委巡视指出问题,建立健全巡视整改长效机制,深挖问题根源,牢牢抓住自然资源领域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不断深化改革,加强源头治理,着力构建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努力实现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工作长效化。
(四)深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转化。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坚决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到位、抓彻底、抓长效。坚持统筹推进,注重系统集成,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自然资源部重要精神结合起来,下大力气破解自然资源领域资源保护、资源资产权益维护、生态修复协同治理等问题,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变为推动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1-86891857;电子邮箱:gzzrzy@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