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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时间: | 发布时间: | 2019-09-10 18:3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2019年9月5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非油气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19〕5 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起草背景
2017年12月18日,原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5号),对矿业权申请类型进行了调整,将探矿权申请调整为六大类,分别为新立、延续、保留、试采(油气)、变更(含扩大勘查区块范围、缩小勘查区块范围、变更勘查主矿种、变更探矿权人名称、探矿权转让等5小类)、注销;将采矿权申请调整为五大类,分别是划定矿区范围、新立、延续、注销、变更(含扩大矿区范围、缩小矿区范围、变更开采主矿种和开采方式、变更采矿权人名称、采矿权转让等5小类)。规定了需提交的申请资料及申请书格式,并按油气和非油气进行了区分。
为进一步推动矿政管理“放管服”改革落实落地,全面贯彻落实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精神,按照国土资规〔2017〕15号要求,我厅坚持依法行政,统筹考虑,在吸纳我省矿业权出让制度试点成果基础之上,结合实际,对探矿权、采矿权申报资料进行了系统梳理,形成了本《通知》。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是规定非油气矿业权申请类型。说明了探矿权和采矿权申请类型。探矿权申请包括新立、延续、保留、变更、注销;采矿权申请包括划定矿区范围、新立、延续、变更和注销。第二部分是资料申报要求。明确了申请资料格式、加盖公章等内容分,要求申请人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第三部分是格式及要求。明确了申请书格式、及相关证明和坐标系的要求等。第四部分是其他规定。明确了申请资料清单为省厅使用、市县级可参考,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第五部分是附件。包括非油气探矿权申请资料清单,非油气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探矿权申请核查意见表》(模版)、《采矿权申请核查意见表》(模版),关于×××采矿权申请范围不在禁采禁建区的证明(模版)。
三、对《通知》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通知与15号文的不同。
一是15号文中申请资料采用表格式,将非油气及油气矿业权申请资料融合为一张表,《通知》采用文字形式将非油气及油气矿业权申请资料分别表述。
二是15号文将探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分为新立、延续、保留、变更、注销和试采(油气)六种类型,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分为划定矿区范围、新立、延续、变更和注销五种类型。
三是本通知仅对非油气矿业权申报资料进行规范,考虑到油气矿业权申请实行初审的实际,其申请行政许可时的申报资料可大大简化,故不在本通知中规定。
(二)本《通知》与我厅以往报件的区别
一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承诺书。
二是探矿权、采矿权转让不再要求提交进场交易证明。
三是考虑到军事部门意见的机密性,军事部门意见由审批机关直接征求,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