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21-12-2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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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1年12月28日)
贵州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统计局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省“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执行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村、乡、县、市、省5级质量管控体系,历时3年,1万多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354.79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省国土利用状况。
全省“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省国土利用现状,从国土利用的角度反映出我省近十年来城镇化发展、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绩,以及下一步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面临的挑战。现将贵州省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全省主要地类数据
(一)耕地347.26万公顷(5208.93万亩)。其中,水田88.39万公顷(1325.82万亩),占25.45%;水浇地0.45万公顷(6.85万亩),占0.13%;旱地258.42万公顷(3876.26万亩),占74.42%。全省九个市(州)中,毕节市、遵义市耕地面积较大,占全省耕地的41.72%。
位于一年三熟制地区的耕地42.26万公顷(633.88万亩),占全省耕地的12.17%;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305.00万公顷(4575.05万亩),占全省耕地的87.83%。
全省耕地均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地区。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4.54万公顷(218.15万亩),占全省耕地的4.1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7.35万公顷(560.17万亩),占10.7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41.37万公顷(2120.62万亩),占40.7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95.53万公顷(1432.95万亩),占27.5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58.47万公顷(877.04万亩),占16.84%。
(二)林地1121.01万公顷(16815.16万亩)。其中,乔木林地736.67万公顷(11050.00万亩),占65.71%;竹林地17.36万公顷(260.42万亩),占1.55%;灌木林地327.55万公顷(4913.24万亩),占29.22%;其他林地39.43万公顷(591.50万亩),占3.52%。黔东南州、遵义市、黔南州、毕节市林地面积较大,占全省林地的67.04%。
(三)草地18.83万公顷(282.45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21万公顷(18.09万亩),占6.40%;人工牧草地0.13万公顷(1.89万亩),占0.67%;其他草地17.49万公顷(262.47万亩),占92.93%。草地主要分布在黔西南州、黔南州、毕节市、六盘水市,占全省草地的73.62%。
(四)湿地0.71万公顷(10.72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沼泽草地0.01万公顷(0.19万亩),占1.77%;内陆滩涂0.66万公顷(9.94万亩),占92.73%;沼泽地0.04万公顷(0.59万亩),占5.50%。湿地主要分布在黔西南州、黔南州、毕节市、黔东南州,占全省湿地的81.16%。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7.25万公顷(1158.7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6.96万公顷(104.35万亩),占9.01%;建制镇用地10.77万公顷(161.52万亩),占13.94%;村庄用地53.50万公顷(802.58万亩),占69.26%;采矿用地4.98万公顷(74.67万亩),占6.4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04万公顷(15.65万亩),占1.35%。
(六)交通运输用地33.10万公顷(496.4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05万公顷(15.77万亩),占3.18%;轨道交通用地0.03万公顷(0.40万亩),占0.08%;公路用地14.07万公顷(211.12万亩),占42.52%;农村道路17.64万公顷(264.50万亩),占53.28%;机场用地0.28万公顷(4.16万亩),占0.84%;港口码头用地0.01万公顷(0.19万亩),占0.04%;管道运输用地0.02万公顷(0.31万亩),占0.06%。
(七)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5.54万公顷(383.11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4.06万公顷(210.97万亩),占55.07%;湖泊水面0.24万公顷(3.55万亩),占0.93%;水库水面7.89万公顷(118.37万亩),占30.90%;坑塘水面2.06万公顷(30.91万亩),占8.07%;沟渠0.85万公顷(12.78万亩),占3.33%;水工建筑用地0.44万公顷(6.53万亩),占1.70%。
二、全省专项调查数据
全省5000亩以上耕地坝区共129个,坝区内耕地面积13.33万公顷(199.93万亩),其中坡度在6度以下(含6度)耕地面积11.75万公顷(176.30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3.38%。5000亩以上耕地坝区分布在9个市(州)的46个县(市、区、特区),其中安顺市、黔南州、黔西南州、毕节市坝区内6度以下(含6度)耕地面积较大,占全省5000亩以上坝区对应面积的78.04%。
全省石漠化耕地共20.89万公顷(313.38万亩)。毕节市、贵阳市、铜仁市、遵义市石漠化耕地面积较大,占全省石漠化耕地的78.81%。
全省61.01%的土地坡度在25度以上,16.91%的土地坡度在15~25度(含25度),15.98%的土地坡度在6~15度(含15度),4.07%的土地坡度在2~6度(含6度),2.03%的土地坡度在2度(含2度)以下。6度以下(含6度)相对平缓的土地主要分布在黔南州、毕节市、安顺市和遵义市,占全省6度以下(含6度)土地的56.38%。
三、有关说明
城市、建制镇、村庄用地指其辖区内的商业服务业、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还包括其范围内的其他各类用地(如耕地、种植园用地、林地、草地、湿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水利设施用地等)。
我省“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全省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