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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遥感影像统筹需求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9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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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各部门:

为规范我省遥感影像统筹管理,促进遥感影像的获取和共享利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集约高效用好财政资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12月31日印发了《贵州省遥感影像统筹管理办法》。3年以来,获取及生产亚米级卫星影像数据全省每年1次覆盖,2米分辨率卫星影像数据全省每年1~4次覆盖,10米分辨率高光谱卫星影像数据全省每年1~4次覆盖,3米分辨率雷达卫星影像数据全省每年2次覆盖,0.2米航空影像数据基本全覆盖。广泛应用于基础测绘、应急保障、防灾救灾、调查监测、生态修复、执法监察、农业生产、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设施、大数据、脱贫攻坚、军民融合、执法执纪等领域,为我省“三大战略”行动的稳步实施奠定了关键的基础数据支撑作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遥感影像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133号)省自然资源厅于2021年7月印发了《省自然资源厅征集2022年遥感影像需求的函》,在贵州省遥感影像统筹服务平台上(http://www.gzrsservice.com/)开展2022年遥感影像需求征集,各省直有关单位及时提交了影像需求。随着我省“四新”“四化”政策部署的纵深推进,各类项目不断谋划,遥感影像数据需求进一步增大,为确保各类项目能够及时推进,现再次开展2022年遥感影像需求征集工作,请各省直有关部门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于1130日前将需求资料(见附件)报省自然资源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财政厅将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遥感影像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133号)要求,整合各省直有关部门影像需求,列入年度遥感影像统筹目录,统筹开展遥感影像获取、处理。未列入年度遥感影像统筹目录的影像需求,不得安排财政资金。

附件:XXX单位关于申报20XX年度遥感影像需求的函.docx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9日

(联系人:孔令美,电话:86831619)